******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公示。
******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邵梅
联系电话:******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及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链接:******/s/1X5SOClqWEJ4jQgWFk8eBmg 提取码:p49t
验收意见链接:******/s/14rpUVy6SRJ7iuzOBLRRQnQ 提取码:tv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