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4-013号
******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因项目需求调整,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医院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更正为“★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宁夏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222种药品种类******医院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
2、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石嘴山市沙湖大道20号
联系方式:李孟姌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钟香玉******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香玉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