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新华书店综合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新华书店综合楼改造项目已由******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640221-04-01-2597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华书店综合楼五层楼整体加固及室内升级装修改造,后院库房升级改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09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中标后与招标人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本次招标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3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1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平罗县
邮 编: 753400
联 系 人:麦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邮政编码:750000
联 系 人:张灵芬、刘椿、陈丽辉、雷乐乐
电 话:0951-******